(一)货款对象:户籍是灵山县(非灵山籍的可回原籍办理)且是家庭经济困难并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或在读学生(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)。
(二)货款额度本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,最低不少于1000元,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。
(三)货款期限和地点)在校年限+13年,最短6年,最长是20年。地点:县教育局六楼(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、武利镇代办点(武利中学校门右側)和陆屋镇代办点(陆屋镇中心校校园内)。
(四)申货流程学生预申请(首贷)或填写续贷声明(续贷)→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→现场审核→签订电子合同→录入电子回执→银行发放贷款(当年11月)。